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3]36号)、《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研工[2013]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根据学校的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委员由学院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示和申诉受理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学校相关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选拔出优秀的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平均分在本学科排序为前30%。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科研能力较强,发展潜力突出。在核心期刊或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过1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获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1项(含)以上,或者获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以上成果要求申报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申报人排名第二;同时,成果须在2013年10月14日(含)前获得。
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或在学科发展与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究生,可由导师推荐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其参评资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未按时注册报到,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及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者。
三、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 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含一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二)推荐名额: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学院的推荐名额为5名。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由研究生辅导员于国旺老师通知全体研二、研三的学生,进行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同时,学院的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将在学院的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告。
2.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申请理由”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荣誉、专利等;发表论文严格按参考文献的格式列出,包括所有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发表年份、期数、页码,同时注明中文核心、检索等情况)和创新实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并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申请表正反双面A4纸打印。
注意事项:(1)申请表可以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学生工作”栏目处下载;(2)不得改变申请表的格式。
3.研究生本人填写《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个人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为“统计表”),并签名。
注意事项:(1)统计表可以在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处下载;(2)不得改变统计表的基本格式。
4.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在硕士期间取得的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学术竞赛获奖、科研获奖、荣誉、专利等,成果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14日。
5. 10月14日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4份、纸质版“统计表”1份、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研究生辅导员于国旺老师处(二教202),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统计表”电子版到邮箱:这个 E-mail 受所垃圾邮件程序保护,您需要启用 JavaScript 才能查看。。成果材料提交形式:论文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复印期刊封面页、目录页、自己的论文页);著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书的封面页、目录页、本人参与写作的说明页、封底页);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果材料如果较多,请用档案袋装起来。
(二)学院初审与公示
1. 2013年10月15日-10月18日,根据研究生的申请和符合条件的情况,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2.评审标准: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获得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创新性和应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注意事项:
(1)在成绩核算中,去掉评委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简单平均分;
(2)在评审中,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不参与自己所指导研究生的评分。
3. 根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所分配名额人数,形成向学校的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2013年10月18日-10月25日,将初审通过的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
2013年10月25日-11月8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形成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